音樂科校本課程項目

歌唱(P.1-P.6)

學生能準確地齊唱樂曲,透過背譜或讀譜方式發展歌唱的基本技巧。

創作(P.1-P.6)

利用基本和簡單的音樂意念,即興創作音樂,例如低年級學生為熟悉的歌曲即興地配上歌詞和簡單的節奏頻現句;高年級學生運用重複、模仿及模進句的作曲手法創作旋律及節奏。

演奏(P.1-P.6)

低年級學生利用音樂室內的樂器為歌曲伴奏,高年級學生配合牧童笛教學,學生在課堂上進行牧童笛演奏。

聆聽(P.1-P.6)

學生通過音樂聆聽,訓練評賞音樂的能力,低年級學生能表達個人對音樂的感受、辨別聲音或音樂的特徵;高年級學生能描述及分析具簡單結構的音樂,並運用音樂術語來描述其特色。

牧童笛教學(P.3-P.6)

三至六年級的學生需要學習吹奏牧童笛,訓練獨奏、合奏或伴奏歌曲的基本能力。

電子學習(P.3-P.6)

運用不同的電子學習軟件,配合平板電腦,創作旋律和節奏,為歌曲伴奏。